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中学运动地板及配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0877-15GZTP01C024 |
日期:2015-05-19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在指定网站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大塘中学运动地板及配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15GZTP01C02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现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第7点:供应商资格: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更正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驻本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且具有安全考核B证; 6.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 (7) 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二)、原招标公告第五点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更正为:2015年6月9日14时3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30,更正为:2015年6月9日14时30分。
(三)2015年5月6日公示的招标文件进行更正: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19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上述内容按此相应更正。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20-37816286 传 真: 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