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0877-19GZTP05F700 |
日期:2019-11-11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9GZTP05F7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安保和保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安保和保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3.本项目需落实鼓励开展信用担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1.2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 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证书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 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响应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3)购买响应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磋商报价时间:2019年11月22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小姐 电 话:020-37816286-832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