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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0877-19GZTP01H023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9-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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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0877-19GZTP01H023
日期:2019-04-16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汕尾市人民政府审批并进入广东省PPP项目库,具备采购社会资本的条件,本次准备以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社会资本。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项目的社会资本(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0877-19GZTP01H023

2、项目名称: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汕尾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5、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6、工程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处理规模: 2条处理能力为7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

(2)处理工艺:采用立式热解气化炉工艺。

(3)配套设施:包含进料系统、热解气化焚烧炉、燃烧空气系统及辅助燃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 烟气净化系统、残渣处理系统等主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压缩空气 站系统、软化水系统等配套设施的技术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和其他相关服务。

   本项目的投资运营模式拟采用的BOO(建设-拥有-运营)的方式。1年建设期,25年运营期。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权终止,项目公司无需移交项目资产,项目所有权益全部归属项 目公司所有。合作区域范围内后续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享有在合法合规范围内被优先选择的权 利。

二、采购需求

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拟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依法招选的特许经营投资人自行成 立项目公司,在26年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汕尾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

本项目建设2条处理能力为≥7t/d的医疗废物焚烧线及配套设施,运营内容是对汕尾市及 其下辖各县(市、区)所有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对汕尾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 心工程的管理运营。具体模式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模式。

1、由汕尾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与服务区使用者或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3、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及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收费政策(指涉及物价部门管理范围的)对使用人或单位进行收费。汕尾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务区建设及设施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经营权终止,项目公司无需移交项目资产,项目所有权益全部归属项目公司所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014年至今,投标人参与过(或正在实施)规模“不低于10吨/日”的同类废物集中焚烧处理项 目的工程建设、或投资、或设计、或提供成套系统集成经验、或运营管理经验(投标人提供合同、 或立项文件、或在建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

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6.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5月9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 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即符合以上条件并经评审通过的均作为合格投标人。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9417日至201958,(工作日期间)每日8:30至11:30,14: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三)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密封装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金湖路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33674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电话: 020-37680163-822

传真: 020-37680163

联系人:张工

电子信箱:gzzb1@gztpc.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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