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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环监所清洁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A368
项目编号: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环监所清洁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A368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6-09-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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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环监所清洁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A368
日期:2016-09-14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环监所清洁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A3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环监所清洁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46.0000

四、采购数量:2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产品:

  2. 扫地车:1台;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质量保证期:2年;最高限价:28万元。

  3. 洒水车:1台;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质量保证期:2年;最高限价:1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4.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5.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6.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2.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10.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09-14至2016-10-0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9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开标时间:2016-10-09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09-14至2016-09-22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华西街道办事处地址:洪德路23号联系人:莫维利联系电话:84397630传真:84397630邮编:510235(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020-37680163传真:020-37816137邮编:51008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37680163-853附件: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6-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