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海珠体育馆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D419 |
日期:2016-11-03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海珠体育馆电气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D41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海珠体育馆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采购预算:90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项目内容完工期电气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注: 1、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该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2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10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广州市海珠区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仲恺路628 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37816286转801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