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拘留所业务用房改造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B455 |
日期:2016-11-09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公安局 的委托,对 阳春市拘留所业务用房改造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611-00102-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拘留所业务用房改造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98,6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采购预算阳春市拘留所业务用房改造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一批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交货(包括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超出该交货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98,600.00元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 若投标人不是主要投标产品(网络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监视器、LCD显示单元、数字矩阵、安防集成管理系统、流媒体转发设备)的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主要投标产品的合法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及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09日 至 2016年11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09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公安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662-7738644(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工、吴工联系电话:020-37816279-825/837、0662-3305822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9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