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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B420
项目编号: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B420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6-1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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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B420
日期:2016-11-16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611-00127-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3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内容数量交货期采购预算240L玻璃钢垃圾桶一批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及验收人民币1136万元压缩式垃圾集运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内完成交货及验收,需分批次交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中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本次采购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且需具备有从事环卫设备或环卫设施以及农业(农用)机械生产、制造的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1月16日 至 2016年11月2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26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10楼

十、开标时间:2016126930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10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662-7734156(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传真:37816137邮编:510080(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工、吴工联系电话:020-37816279-837/825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