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生产车间拆装窗帘项目 招标编号:0877-18GZTP04C049 |
日期:2018-03-15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嘉顺综合总厂(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生产车间拆装窗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8GZTP04C04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生产车间拆装窗帘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22.9万元 ; 2、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预算价数量质量保证期交货期广东嘉顺综合总厂生产车间拆装窗帘项目人民币22.9万元1批1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及验收(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文件); 3)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3月16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磋商报价时间:2018年3月27日14时30分。 九、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东嘉顺综合总厂 地 址:广州市广从四路52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十五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