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9GZTP01Q15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30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项目: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司法社会工作项目。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预算:人民币300万元,二年(150万/年)
最低服务工时量:每年工时31040小时
最高服务工时量:每年工时34144小时
2.本项目不分包组,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为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提供具有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监督制度的承诺函;】
3.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
4.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 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同时提供1)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的书面声明函;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10.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4月4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安路1号之2
联 系 人:许明
电 话:020-87601684
(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黎工
电 话:020-37816286-832 传 真:020-37816137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5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