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77-17GZTP04ZS282-1
日期:2017-09-18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三角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7GZTP04ZS282-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10,000.00元/三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内容:中山市三角医院消防设施维保项目(第二次)。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2. 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对全部招标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
3. 项目服务期限:以签定合同生效日起满三年止,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双方续签下一年合同。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
1. 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响应供应商具备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机构类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的做无效投标);根据《关于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技术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广东省外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正式资质的企业来广东执行业应依法向消防总队申请设立分支机构。
4. 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响应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响应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6.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8:30-17:30期间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
7.1 谈判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
7.2 谈判保证金账户: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广发大厦支行
帐 号:101001516010013984
备注:递交谈判保证金时应注明“0877-17GZTP04ZS282-1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2017年9月19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2、响应供应商须携带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1)报名申请表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说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最新版营业执照。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22日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gztpc.com)上发布。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市三角医院
地 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之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60-23389803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陈小姐、何小姐
电 话:0760-85311329
邮 箱:gzzbzs@126.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