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平安村口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77-17GZTP01B368 |
日期:2017-07-25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阳春市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平安村口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781-201707-00102-0127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平安村口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88,488.1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备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须采购本国货物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投标人应具备三级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格条件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25日 至 2017年07月3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25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3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工,吴工联系电话:020-37816279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662-7722223(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联系人:杨林联系电话:020-37816223传真:020-37816137邮编:510080(三)采购人:阳春市公安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府前路144号联系人:梁多联系电话:0662-7722223传真:0662-7719222邮编:529600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5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