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及代理机构媒体网站上发布“广东省女子监狱电教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0877-18GZTP01Q47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六、供应商资格...”与《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六、供应商资格...”不一致,现澄清为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供应商资格条件为准。即: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书》供应商资格条件部分删除。
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广东省女子监狱
地 址:广州市广从四路52号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020-8741362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37680163-822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