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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公安局16个基层派出所办案区审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877-17GZTP01B239
项目编号:0877-17GZTP01B239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7-06-05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发布网址: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春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公安局16个基层派出所办案区审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9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7GZTP01B239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公安局16个基层派出所办案区审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交货期采购预算审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人民币1966701元

备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须采购本国货物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网络半球摄像机、审讯专用主机、网络硬盘录像机、时钟同步服务器、审讯专用管理平台)主要设备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格条件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出具有效的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5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阳江办事处)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仙踪路189号城投大厦十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春市公安局

地    址:阳春市府前路144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662-772222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陈工、吴工

电    话:020-37816279-825/837、0662-3305822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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