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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区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二)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B150
项目编号:0877-16GZTP01B150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6-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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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阳江市政府采购网及代理机构媒体网站上发布的“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区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16GZTP01B150)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5.1项下:“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服务方案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经合法备案的、能证明该投标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的印章)):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服务方案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经合法备案的、能证明该投标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的印章)):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税务登记证的须提供上一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须提供上一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附表二:商务、服务方案评分表序号2经营状况与资产质量项下:“横向对比各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2014年在阳江市的存贷比情况。优:5分,良:3-4分,差:0-2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内容现更正为:“横向对比各投标人近两年(2013-2014年)财务状况,2014年在阳东区的存贷比情况。优:5分,良:3-4分,差:0-2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独立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未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六、唱标信封项下:“2.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内容现更正为:“2.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为分支机构投标,保证金可由投标人上级单位代支并作情况说明)”。

4、原招标文件发售期延期至2016年5月30日,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招工、陈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电话:020-37816279、0662-3305822          传真:0662-3305822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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