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阳江市政府采购网及代理机构媒体网站上发布的“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区直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16GZTP01B150)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5.1项下:“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服务方案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经合法备案的、能证明该投标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的印章)):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现更正为:“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服务方案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经合法备案的、能证明该投标行为属于投标人行为的印章)):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税务登记证的须提供上一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须提供上一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附表二:商务、服务方案评分表序号2经营状况与资产质量项下:“横向对比各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2014年在阳江市的存贷比情况。优:5分,良:3-4分,差:0-2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内容现更正为:“横向对比各投标人近两年(2013-2014年)财务状况,2014年在阳东区的存贷比情况。优:5分,良:3-4分,差:0-2分。(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分支机构投标无独立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未提供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六、唱标信封项下:“2.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内容现更正为:“2.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为分支机构投标,保证金可由投标人上级单位代支并作情况说明)”。 4、原招标文件发售期延期至2016年5月30日,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16年5月31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阳江市阳东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招工、陈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电话:020-37816279、0662-3305822 传真:0662-3305822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