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全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5GZTP5ZC024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全员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45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45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全员健康体检服务
2、标的数量:3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5年度全员健康体检服务,其中包组一:包含约470名干部职工的年度体检,包组二:包含约90名干部职工的年度体检及约300名干部职工的妇女体检,包组三:包含约80名干部职工的年度体检,详见《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本项目分三个包组,其中:包组一:138.9万元,包组二:36.858万元,包组三:23.7万元;报价人应对各包组中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为保证项目履约质量,本项目三个包组兼投不兼中。即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包组同时进行响应报价,但最终只能成为一个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本项目评审顺序由包组一到包组三进行,已成为前序包组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如参与后序包组的响应报价,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6)品目名称:健康检查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在评审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供应商具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7.已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
方式:1) 注册粤招优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善供应商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工作日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已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地址:http://oa.gztpc.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2) 账号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登录地址:http://oa.gztpc.com/aeps/login.html);3) 按照《电子招投标平台使用说明》(http://www.gztpc.com/content/detail.html)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5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 0757-8386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李工 020-37816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38931902-835(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gztpc02@163.com咨询,我司会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