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江市阳东区环境保护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江市阳东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8月6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D18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280万元 ;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产品: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交货(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 | 2套 | 280万元 | 合同生效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6日起至2015年8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7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7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江市阳东区环境保护局
地 址: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丰顺路26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小姐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