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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械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0877-15GZTP01B216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15-09-06 0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发布网址: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春市林业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春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械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6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B21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器械设备购置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森林防火器械设备

一批

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等工作,交付验收使用

人民币33.33万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投标人须提供该函在有效期内的原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6日起至2015年9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春市林业局 

地    址:阳江阳春市梅城街北6巷13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招工、吴工

电    话:020-37816279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