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江市大河水库安全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B208。
2. 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大河水库安全鉴定。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完成期 | 最高限价 |
阳江市大河水库安全鉴定 | 一项 | 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 人民币129万元 |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中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或是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3]472号)公布的科研单位。
4)投标人需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7.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 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9.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30日 9时30分。
1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阳江市大河水库管护中心
地 址:阳江市圭岗镇那柳村委会茅田村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吴工、招工
电 话:020-37816279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