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聂老师
联系方式:020-87059531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食堂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MB2022071301-1 。
2.2采购方式:比选。
2.3采购需求:详见①《附件1-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食堂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需求书》;②《附件2-报价函》;③《附件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请各报价人单位点击下载)。
2.4项目总限额:8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方案,并达到可施工设计方案。服务总时间从合同签订开始到学校食堂安装完成,并通过食药监局对厨 房设计深化图纸的审核且正常开业为止。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完成方案设计并经采购人确认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30%;成交供应商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预算编制、家具配置和厨房设备清单及详细明细要求,经采购人审查确认通过,提交至财政局立项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30%;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后续的施工会审、施工过程现场技术指导与监督等服务,待施工完工并验收后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40%;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含人员相关费发票及有关服务发票)、支付申请书和合同复印件等。逾期提供的,采购人可顺延款项支付时间。
三、发布公告时间
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20日。
四、递交比选资料时间与地点:
4.1 递交资料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请一定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并签名确认,请勿提早】,逾期恕不受理。
4.2 递交资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3号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4.3 遴选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10:00。
4.4 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五、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5.1 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支机构报价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报价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5.2 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小组于资格性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3报价人应具有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5.4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6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为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
5.7各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资格或工程师(含)以上资格;(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记录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8营业执照
5.9开户许可证。
5.10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5.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12报价函。
5.13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5.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比选资料的密封、编制、装订及递交材料:
6.1 比选文件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内含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含有比选文件电子版的U盘1个(注意:提交U盘不退还)。
6.2 供应商编写的比选文件需应包括比选资格(符合)性文件、商务技术(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三部分组成。
6.3 商务技术(服务)部分需包含以下纸质文件资料:
(1)平面布置图,能勾勒出清晰的设计意念、整体设计框架意向。
(2)彩色方案效果图,能全面反映、清楚地勾勒出整个食堂的各方面功能和设计效果。
(3)总体设计说明。
(4)主要设计说明。
(5)报价人认为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食堂二次装修(含设备投入)概算、家具与设备配置方案等)。
▲6.4 报价人提交的布置图、效果图应根据附件中的平面图进行深化设计,附件中的平面图为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迁建工程项目总包公司绘制,该公司不参与本项目比选。
▲6.5 无论是否成交,报价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在采购人的同意和要求下,成交供应商有义务且有权使用未中标方案中特有的某部分或设计理念完善初步设计。
备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比选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比选文件的评价;
(2)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比选文件的正、副本封面应加盖公章。
6.6 比选文件按下列资料提交:
(1)资格性、符合性文件。
(2)商务技术(服务)部分。
(3)价格部分。
七、评审方法
7.1评审依据:本项目参照国家有关法规,评审办法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人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7.2评审过程:首先由评审小组对各报价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见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见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只有通过上述审查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审。
7.3评审过程在采购人校务监督下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4报价人在遴选过程中不得与采购人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人有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7.5评审结果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2 | 3 | … |
1 | 报价人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
结论 |
备注:
1.报价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项目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项目要求;结论写“通过”或“不通过”。
2.有一项不符合的报价人即为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则该报价人为不合格报价人,不需进行后续评审。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2 | 3 | … |
1 | 按照本项目规定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性; | ||||
3 | 报价人资格声明函盖章; | ||||
4 |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5 | 投标报价为对全部采购内容的报价,固定且唯一,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 ||||
结论 |
备注: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本项目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结论写“通过”或“不通过”。
评分标准:
1.评分总值最高为100分,商务技术得分分值(权重)如下:
分值比例(100%) | 商务技术评分(70%) | 价格评分(30%) |
得分100分 | 70分 | 30分 |
2. 商务技术评分:评审小组就各响应文件对商务技术评审内容的各项要求进行评分,评审的具体内容见《商务技术评分表》。
(一)商务技术评分表
序号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业主评价 | 5分 | 用户评价为优的得3分,评价为良好的得2分,评价为较好的得1分,1个用户只取1个评价分,评价总分最高限分5分。被通报、处罚等,1项扣2分,总扣分不超过5分。 |
2 | 企业资信 | 5分 | 提供企业相应资信证明,综合评比为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得0分。 |
3 | 同类业绩 | 10分 | 报价人提供同类装修设计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4 | 设计方案 | 20分 | 根据报价人提交平面布置图、方案效果图、设计说明、概算、配置方案、计划等进行评审: 方案全面、合理、齐全,且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20分; 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齐全,且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
5 | 服务方案 | 15分 | 服务方案具体详细,进度控制合理,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 服务方案基本完整,进度控制基本合理,服务承诺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服务方案不够完整,进度控制不够合理,服务从承诺难以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
6 | 人员配备 | 15分 | 根据报价人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得5分,否则不得分; (2)各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每提供一个专业人员得2分,每专业限1人,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上述人员缴纳记录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合计 | 70分 |
(二)价格评分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供应商报价 | 评审基准价 | 报价评分 |
1 | ||||
2 | ||||
3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分标准(公式):供应商价格得分=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价格分值30分
备注:价格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八、本项目采用综合得分最高成交原则,如出现相同得分,由评审小组综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等条件商议后推荐成交单位。
九、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的第一次比选公告,报价人不足3家为比选失败。第二次公告后,成功参加比选的报价人仍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在成功参加比选的单位中择优选取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采购人依据报送的资料,组织成立比选评审小组,依照上述第八点选取成交候选人,遴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成交公示
比选完成后,采购人在校园网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规定时间内无异议,并在公示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发成交通知书。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立刻开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高水平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下载:附件2-报价函.docx
附件下载:附件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