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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1-10173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1-02-04 19:37:16
报名截止时间:2021-03-02
发布网址:


 

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

(二期仓储)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都大道南,花安东路与花安中路间

1.2.3  工程范围:建设规模40820平方米,包括一栋两层生产主楼、一栋两层辅助楼、一栋充电间和汽修间。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3617.9万元以内。(详见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国土建用字[2014]95号、穗空港国规建用函[2021]1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20-440100-60-03-102911

1.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361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549.4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招标勘察内容包括:查明工程拟建场地内地基岩土的类型、分布、岩土性质、不良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出具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为建筑工程所有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

(2)招标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结构、装饰、安装(含电气、智能化、室内外给排水、消防、防雷、通风空调)室外环境及交通等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注释]招标人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勘察设计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  年  月,竣工日期为202  年   月(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1.2.10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申请人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释]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根据项目规模确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香港专业人士(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1.4.8  信誉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

2.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释] 招标人可以对申请人的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予以评审。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1.5.1  公告发布时间: 2021240000分至 202132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1.5.3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   

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202132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1.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1.6.3   提交投标文件(开标信封、设计方案、资格审查文件PDF)光盘或U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递交时间:202132915分至202132930分;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9开标室(中心本部)。(电子光盘或U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投标人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如为联合体,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光盘或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

1.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6.5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7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7.1 采用电子开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132930(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8    现场考察

1.8.1  集合时间:2021年2月7日10:00,过时不候

1.8.2  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安中路1号

 

1.9   费用

1.9.1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259.6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2.7万元;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6.9万元。

1.9.2  本设计项目要求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

1.9.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由中标人对前4名未中标投标人进行经济补偿(其余未中标投标人费用不予以补偿),中标价包含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方案评审排序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投标经济补偿金额(人民币,万元)

4

3

2

1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9.4  工程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按合同约定。

 

1.10    工期:

(1) 6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报告;

   (3)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天提交设计方案;

   (4) 设计方案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5) 初步设计批复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版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中标单位为联合体时,与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订合同。

1.11   其他事项

1.1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方法计取:根据国家发改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的65%,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

1.11.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11.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梅工

电话:020-3818376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1.11.7《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11.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

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1.12  招标人

1.12.1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12.2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1.12.3联系人:梅工

1.12.4电话号码:020-3818298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雷工

电话:020-37816286/18320013043

 

1.14  交易服务机构

1.14.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4.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0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4.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4.4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4.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5   招标管理机构

1.15.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1.15.2邮政编码、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1.15.3电话号码: 020-38183760

1.15.4传真号码:  /                    

  

1.16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1.16.1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采购中心                         

1.16.2邮政编码、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 

1.16.3联系人:江工

1.16.4电话号码: 020-3818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