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阳江市地方税务局(采购人)的委托,对“阳江市地方税务系统2016年至2017年工作服供货资格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1B376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地方税务系统2016年至2017年工作服供货资格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时间 |
工作制服 | 一批 | 分批交货,每批次货物自采购人下单后45日历天内交货完毕 |
备注:1、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必须为服装的生产厂家(制造商)。
4、投标人能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2月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17日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东省阳江市地方税务局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21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 系 人:招工、吴工
电 话:0662-3305822、020-37816279 传 真:0662-3305822、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