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1.2项目地块位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荔新公路段香山大道旁,拟采用新型产业用地方式(M0)建设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占地30.54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8699㎡。拟建设科研总部大楼1栋、综合服务运营中心1栋及相关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期计划750个日历天。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荔新公路段( 广州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1.4建安工程费:约3.2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1)粤水电科技创新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对施工图纸提出审核意见,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明确各参建方职责及处理有关事务性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超过750个日历天(从下达开工令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和保修期服务为止。
(4)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63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房屋建筑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3.4.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4.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3.4.5在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3.4.6信誉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服务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事件。
3.4.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亏损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29日11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4.2.1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29日11时15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9日11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1时00分至2021年4月29日11时1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1时15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增城永宁街新光路13号
联 系 人:肖电
电 话:1985667809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 系 人:雷钧翔
电 话:020-37816286/18320013043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永宁街新光路13号
联系人:肖电
电话:1985667809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晋丰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永宁街新光路13号
电话:020-6626283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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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岗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除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