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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合金材料实验室纳米压痕仪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0877-22GZTP01N84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2023-01-12 15:51:22
发布网址:

一、项目编号:0877-22GZTP01N840

二、项目名称:阳江合金材料实验室纳米压痕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纳米压痕仪):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8号楼三楼(自编306)(仅限办公用途)2,9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纳米压痕仪):

货物类(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1-1物理特性分析仪器及校准仪器纳米压痕仪BrukerTI Premier1.00(套)2,916,000.002,91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学林(采购人代表)陈春江程小冰黄卫国梁一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的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规定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 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货物类”标准计算,以本项目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经计算得出中标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定额收取。 根据财 库〔2016〕198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中“集中采购目录外 的项目,由采购人负责支付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等”的规定;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异地专家(如有)往返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垫付,后由中标人在支付代理服务费时一并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收款人 、开户行及帐号如下: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 支行 帐 号:3602031409200624988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纳米压痕仪3.6076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纳米压痕仪):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通过53.000.0030.0083.0011
广州景帆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9.300.0029.9979.2922
广州熠耀贸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5.300.0029.9765.2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合金材料实验室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罗琴路1号精诚楼

联系方式:18826225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东怡花园8幢5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侧仙踪路路口直入约50米)

联系方式:0662-3305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王工

电  话:0662-3305822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2日


附件下载: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州市东方科苑进出口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