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6-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 招标编号:0877-16GZTP01D231 |
日期:2016-07-21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2016-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21日起至2016年7月28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D2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2016-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69万元 ; 2、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工期最高限价广州市花都区2016-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别监测评价工作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成果,并将当年成果提交至省厅。(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币69万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必须持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证书须通过年检(不需年检的除外)。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公平竞争承诺书》、《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及以上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均需盖公章)。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 年7月21日起至2016 年8月1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8月11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时间:2016 年8月11日14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 联系人:陈工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工、邓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