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警辅力量体检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17GZTP01C440 |
日期:2017-08-21 招标方式:国内招标 【大 中 小】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2017年度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警辅力量体检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采购项目编号:0877-17GZTP01C440。 2.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警辅力量体检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C99(其他服务) 5. 采购预算:127.5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服务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辅警体检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127.5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医院单位,须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或以上级别综合性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能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为医院单位,须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三级或以上级别综合性医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 9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9.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1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1.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c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