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珠江(西江)防护林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3月24日起至2016年3月 31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D10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江(西江)防护林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180.50万元 ;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项目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 保证期 |
实验室设备采购 | 1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 用户指定地点 | 不少于 1年 |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若不是生物显微镜、体视镜、除湿机、执法记录仪的生产商,须取得生产商合法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生产商合法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4日起至2016 年3月3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时间:2016 年4月14日9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东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43号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工、王工
电 话:020-37816286、020-38931905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