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慰问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4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5GZTP04D1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慰问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预算:305600.00元 ;
2、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供应期 |
大米和纯正花生油 | 305600.00 | 自合同生效后7天内完成供货以及验收。 |
说明:1.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 提供经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4.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核查);
4.3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9月8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开标前一天截止购买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14:3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14:30。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采购人的名称:
采 购 人: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黎工、陈工
电 话:020-37816286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