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采购人)的委托,对“火炬开发区三涌岸墙修复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4ZS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火炬开发区三涌岸墙修复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完工期 | 采购预算 |
火炬开发区三涌岸墙修复工程 | 1项 |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完成。 | 人民币347,012.81元 |
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及证书: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中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19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2、投标人须携带复印件及原件购买谈判文件,原件现场核查完后退回(报名申请表除外):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5)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盖公章);
7)报名申请表原件(盖公章)。
说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报名申请表原件不退外,其余原件在现场核对完后退回。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15: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利所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利小隐水闸
联 系 人:杜先生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陈小姐,秦先生
电 话:0760-85311329
传 真:0760-88580505
邮 箱:gzzbzs@126.com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