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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0877-20GZTP05F215
招标方式:
发布时间:2020-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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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877-20GZTP05F215
日期:2020-04-29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20GZTP05F215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119208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车辆租赁服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书”;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本项目需落实鼓励开展信用担保、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合格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1.4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5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采购代理机构 根 据 评 审 时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6. 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投标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1)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打印版)两份(详见附件7.3)

(现场领购文件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时备注投标人单位名称);为了节省您的时间,开票信息可提前在微信“我”“个人信息”“我的发票抬头”中添加保存(增值税普票填写“名称”和“税号”后保存;增值税专票填写“名称”、“税号”、“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后保存),现场直接扫码提交)。

方式二、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liuhanxin@gztpc.com

1)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详见附件7.3)

2)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转账截图(转账时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收款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帐号:3602031409200624988)

投标人的开票信息(WORD版,备注“开具专票”或者“开具普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磋商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磋商报价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报价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十二、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 系 人:柳工

电    话:020-37816286-895          传    真: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